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均通知》 ,我市各县(市 、市本级 、永春县 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 。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
调整后 ,石狮市 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,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。鲤城区、洛江区 、晋江市 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 。泉港区 、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。
此外 ,
安溪县、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 ,
